周二晚上大B出去吃饭,我与小家伙冲完凉后呆在书房等着大B。我上网,他在我身后玩。
大概九点来钟,小家伙开始躺在小床上唱歌,虽然唱的词都是乱七八糟的没人能懂,但曲却挺宛转好听。为了引导他唱的内容丰富清晰点,我关了电脑,躺在他身边跟他一起唱。
“宝贝,我们一起唱歌歌,好吧?”
“好的!”
“那妈妈先唱一首,然后我宝贝又唱一首,好吧?”
“好的!”
“那妈妈开始唱了......星期天的下午,我们一家人去了紫马岭。小树苗呀踩着小单车,爸爸妈妈跟着后面追呀追。我们一家人呀,真呀真开心!......耶,妈妈唱得真好听”鼓掌鼓掌,我自己乐冲冲地鼓掌,为的是提示小家伙唱得好就有热烈的祝贺。
小家伙一听,哦,唱的不是《两只老虎》,也不是《小燕子》,风格完全变罗哦,于是他也学着用这种方式开始接着唱了。
“我,我,我们早上起床,起床换衣服,刷牙牙,还有,还有,还有洗脸脸,我们出去喝早茶。耶!”
“哇,真好听,我宝贝唱得真好听!”鼓掌鼓掌。
小家伙继续唱。
“我,我,我的超人──奥特曼。我,我的衣架。我的枪枪──为衣。”
这一首是唱得最好听的。整个歌调抑扬顿挫,赏心悦耳。幸好我用手机把它给录了下来,以后当作电话来电铃声。就是那个最后一句“枪枪──为衣“,还眞是让人听不懂是什么。